人身损害
被人骚扰威胁恐吓
被人骚扰威胁恐吓 您好,我是一个23岁的女性,前男友现在天天威胁恐吓我,由于我是大学生,他说会让我红遍全校,他说要玩死我,还更改了我的QQ密码,在QQ写上我的名字,家庭住址,说我不孕,有多难听多难听,说我如果不就范,就会公布我和他的暧昧视频。还无中生有的联系我所有的朋友说我是如何性爱的。还拿家人的电话威胁我。他在网上发布很多关于我的信息,说现在去网上搜就可以搜到。还说要找一群人把我强奸了。
请问,此类情况可以区法院起诉吗,他如果到哪种程度就构成犯罪?哪些东西是有效的证据?网上聊天信息,和短信算是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冰清浊颜(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2-03-08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