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对精神病骚扰及伤人就没有相关管制措施么?
对精神病骚扰及伤人就没有相关管制措施么? 我的舅舅常年喝酒,既而常年以来一直对自己的家人进行骚扰及辱骂,严重时甚至使用暴力,但是对待外人却如同正常人一样;姥姥去世的时候身体上到处是淤青的痕迹,只有舅舅自己知道姥姥的死因。
现在姥姥过世几年了,舅舅也因为喝酒成性而离婚多年,身边没有理会他的亲人,他便经常来我家骚扰辱骂,甚至扬言要弄死我的父亲,但是对待别人却和正常人一样,只是对我们家有仇,为此我们自从姥姥去世的这5年天天躲着他生活,白天出门都要看看附近有没有他。夜晚也要闭着灯装做家里没人。因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突然出现。(在这之前他曾在背后伤过我的父亲,医生诊断差一点就伤到大动脉。)
他到现在还是有正经的工作,每个月还领着固定的高额工资,可是一旦犯法他就拿出自己是精神病的单据就可以躲过法律的制裁。
我想咨询一下,法律在这方面就没有任何有效的措施惩治这样的人么?难道非要等伤出人命案件才有相应的法律措施么?那对正常人的生活保障简直就是一种无保护的威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boap……(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0-02-05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