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被告侵犯隐私

被告侵犯隐私 上网认识结婚女人。在一起两年,我在上网上传在我俩大头贴家用电脑网速较卡五一将一张睡觉照片上传就睡觉头像。公安给我行事拘留3天最后签字我没认些以上所说不符,现在那女在他男人怂恿下叫我告上法庭赔偿2万精神费,我该怎么办??我有他所说所告的不符所有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史俊伟(宁夏)
提问时间:2012-03-08 03: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