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案件辽宁省高级法院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
你好,法律对开庭时间没有明文规定,由法院自由裁量; 但法律对什么时候结案则有明文规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