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登记结婚,在国内可以离婚吗
可以办理
不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已有规定。法条如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