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派出所处理事情
关于派出所处理事情 我们老家经过村里领导同意盖房子,2010年10月22日,邻居跑来闹事打架(之前也已经闹过多次了),把我家人打伤了,后报警,乐桥派出所来人将家人当时受伤的情形用相机拍下来了(当时受伤的家人头已倒在肩膀的一侧),并将受伤的家人送往乐桥镇卫生院,拍了片子,由于拍的片子模糊不清,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然而派出所并没有对打架闹事的人作任何处理(这里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由于片子模糊不清,只能到县医院,但是受伤的家人没有钱,正好老队长的小媳妇在乐桥陪读,向她借了一千元,而对方知道后,还骂老队长的小媳妇,怨她不应该借钱给受伤的人,对方这样的态度,难道不是要致受伤的人于死地吗?在县医院,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医院刚开始只是简单的住院观察,后经医院诊断家人颈椎3、4骨折伴脱位,另外左右两肩膀骨头都有损伤,做了颅骨牵引,并且医生还说因为家庭困难,医药用量要一切从减(这是什么道理?)。我们家比较贫穷在住院期间(76天)花光家里所有的钱,后没有办法找到乐桥派出所,想通过派出所让对方拿钱作医药费,对方当时拿了三千元钱,但我家只收到二千元,乐桥派出所副所长宋昌斌说还有一千元在他那里作为车子开销的油钱,由于伤情比较严重几千元钱很快就花光了,没有办法只有让其丈夫到乐桥派出所,让对方拿部分医药费,当时派出所副所长宋昌斌以及乐桥镇镇长说:“明天给你家搞部分钱,但是第二天宋昌斌却说让我家自己解决(我不明白一个人民公仆,怎么说话不算话呢)。实在没有办法只能一次次到派出所去看能不能搞到钱作医药费,但是这样一次一次的得到的并不是治疗的费用而是派出所里某些民警的一种厌烦的态度。就这样因为没有钱治疗被迫出院了。出院没几天派出所宋昌斌就让我们把医院的费用账算了,意思就是说把案子结束掉,而让人心寒的是家人的伤情并没有好转,派出所里面的人就迫使受伤人家里与对方答成私了,这里的私了就是把现在用的医疗费用全部结清,然后双方就互不相欠了,因为伤情没有好,我家人没有同意,也就是这样宋所长更是用威胁的语气对我的家里人说:“如果你们不愿意,等过一阵子我调走了,就没有人管了”,(我想知道我们广大的派出所领导都这样的吗?我想应该不是,还是有绝大部分是好的,只是我的时运差了一点)。也是因为这样很多知情证人不敢出来作证,也不敢把实情说出来,所以才造成了现在维权的难处。我只是希望我们的执法能公证一点,执法的能清廉一点。这样才不会有冤假错案。然而后面更让人心寒,2011年3月份,派出所催着我家人去做伤情鉴定,但经庐江县法医诊断后,说伤比较严重,不能做鉴定,最好到北京、南京或者是上
海三个大城市里的医院去看看,医药费估计在十万元左右,但是这时对方只愿意拿五仟元,后经做工作,对方才愿意拿一万元,就这样我带着受伤的家人和这一万元去了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因手脚麻木
,医生建议做肌电图,结果肌电图显示已伤及到神经了,让几个专家看了,他们都说时间太长了,而且在颈椎上开刀风险很大,另外医生还说做手术有风险,但不做手术也有风险,况且手术也不能使其完全复位!就这样换了一个又一个的专家,最后找到了徐建广主任,他 看了 片子后 说 “你们家先考虑看能不能承担风险,等考虑好了再来,但是手术后效果怎么样,谁都不敢保证!”经过考虑,我家人同意手术,但光手术费用要六万左右,为此我就回乐桥派出所,并把在医院里医生说的情况都告诉 派出所领导,但是派出所 领导让我回家等消息,(况且在这之前去上海的时候,派出所领导说:“你们先到上海医院去,等医生确定要多少钱,你再回来,给你们想办法,)就这样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也没有什么头绪,无奈之下,我在派出所睡了三天三夜也没有吃喝,这时派出所怕把事情弄大,叫对方家拿了五万五千元,连夜由对方及派出所所长傅祥月一起送到上海,也就是回来要钱的这段时间我发现被人跟踪了,而且跟踪的人居然和对方丈夫认识,另外派出所傅所长也认识那个人,(这里我不知道是派出所安排的一种保护,还是另一种这就不得而知了,)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手术做过后被送往上海六院分院公安消防医院进行理疗,但是对方不让受伤的人转院,意思是看派出所是什么意见?没有办法,我又从上海赶回来,到乐桥派出所求助,可是派出所办事仍然让人很心寒,我在派出所没有办法只好睡在草地上,最后派出所才出面让转院。由于时间拖的很长导致术后效果不是很好,人经常糊涂,手脚还是麻木,颈托也一直固定着颈部,另外乐桥派出所居然在短时间内开出多份鉴定委托书,尽管开了一次又一次,但与事实还是相差很远,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上访到庐江县公安局,但至今凶手还逍遥法外!
这是事实经过,请求专业的人帮我组织一下语言,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bc12……(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3-07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