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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邻里纠纷

民事邻里纠纷 刘某外婆今年71岁,女,一人在家。一天,刘某外婆因邻里私墙问题与邻居起摩擦,在邻居家遭子孙三人殴打,形成骨裂,夹带心脏病等复发。事后3个多月鉴定为轻微伤。民警直至现在没有结案。之后刘某舅舅年前打工回家,离事发有两个多月,气愤之下找邻居,双发发生肢体冲突。对方无明显伤,刘某舅舅被咬伤,遭棍棒殴打。刘某几天后才知道此事,认为派出所不作为,以后亲人会遭到更多欺辱。晚上叫了几个朋友,本来去想先说事来者,邻居们关。在叫门不开的情况下,气愤下将门踹开。砸了人家几块玻璃,无意间可能砸伤了人,也可能是自己跑出来时碰上伤的。对此应当怎样裁决。现在刘某被对方威胁,要么刘某和朋友都被拘留,罚款。要么调解:对方依据刘某之事威胁拒不承认当时打人之事,还要求赔偿他给对方的治疗费用,说要么就是当时诈骗他。当时派出所已立案调解。同时向刘某索要一些很不合理的费用。如他儿子精神失常,有后遗症等等不存在的事实。刘某外婆儿女都不在身边,被人殴打反遭他人威胁讹诈,孤独无助。刘某已知犯错悔恨不已,迫于各方面压力,愿意赔偿对方遭对方刁难甚至讹诈。当事民警和派出所弃之不理,不予调解说就。请问各位律师该怎样处理和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WEI……(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2-03-0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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