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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一天微信加了个女孩,然后约会见面晚上到女方上班的KTV喝酒唱歌

男的一天微信加了个女孩,然后约会见面晚上到女方上班的KTV喝酒唱歌 男的一天微信加了个女孩,然后约会见面晚上到女方上班的KTV喝酒唱歌,结束两人回到男方家里发生关系,结束男方给100元女方就走了,第二天女方告男方强奸并说当时不自愿男方强迫她,而男方却说女方自愿,经调查这女孩在今年也报过强奸案,请问这样构成强奸吗?对男方会判多少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6-09-10 21: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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