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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报销

生育报销 我一直在成都工作3年多,公司一直有买保险,于2011年6月中怀孕,我和老公的户口都没在成都,而且不是在同一个城市。7月让家人代办理准生证,街道要求要3个月以上才可办理,当时只办理了培训证。9月底开始办理,10月不幸流产,11月中生育证才办理下来。在成都社保报销时,报销方说准生证时间晚于住院时间,不让报销。难道我准生证就不合法了吗?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给予报销生育保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gel5……(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3-0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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