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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转让

房产继承转让 我与丈夫1995年新建有一栋房产,房产权证登记在我的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2008年丈夫病故,我们夫妻共育有一对子女,丈夫父母均先于他死亡。丈夫病故时,两个小孩年龄分别是19,13岁。今年(2012)我想转卖这栋房产,2008年19岁的小孩今年22岁,今年在公证处作了放弃公证,丈夫的财产由我和13岁小孩继承。请问我这栋房产转卖,需交哪些费用?怎样征收税金?应征税的是哪一部分财产?
    这里的房产部门说:公证处公证的丈夫的财产由我和小孩继承,这栋房产我占了50%+25%(继承丈夫)=75%,小孩是25%,要求房产证一定要换成是两母女两个人的名,现在要转卖给另一户人,有必要这样换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32599……(广东-河源)
提问时间:2012-03-0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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