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买门面时几家买主之间的协议有效吗?
请问:买门面时几家买主之间的协议有效吗? 朋友和他兄弟5年前在开发商手上以5000/间的价格租了7间门面搭伙开溜冰场至今,现在开发商急需资金周转要整体把这7个门面卖出,于是朋友找到我、他兄弟及他本人合买了这7个门面(我买了3个,他买了2个,他兄弟买了2个,而且产权证书和国土使用证书都是分到我们三家的),而且是各自付各自门面的买款给开发商。由于当时他怕我买了后不出租给他了,就签了一个购房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这7个门面今后是统一出租或者是统一卖,租金统一分配,不管出租或者是卖价格是随行就市,但是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他本人租。”现在矛盾出来了,我按照该地段的市场价格出租给他他觉得太贵,他给的价钱太便宜,马上原来的协议就要到期,他说房租他已经登报求价格了,但是在结果出来之前他不会交租金继续使用。请问他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这份协议本身有法律效益吗?他价钱不合适我是否可以收回房子自行出租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席威273(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2-03-06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