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服役期间离婚,关于以后退出现役的转业费怎么分割?
这有个计算标准,那就是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她有共有权利,日后也可以要求分割。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