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持续两年调解未果的离婚协议的相关问题
关于持续两年调解未果的离婚协议的相关问题 尊敬的律师:
男方和女方已实际分居十三年,现女方正式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此家庭有2个儿子,一个30岁(已结婚生子),一个28岁(未婚)。儿子及村委多次协调未果。
具体事件如下:
1.女方99年生病,而男方无法提供充足财力,女方离家出走;
2.女方出走后三年内偶尔给家中两儿子提供物质,三年后女方开始承担抚养儿子的义务,提供的财力物力与男方相当甚至更多;
3.女方出走后结识第三者,病好后一直没有回归原来家庭;
4.女方出走前与男方共同建造目前男方居住的三间两楼的房屋第一层,男方出走后,男方单独建造房屋第二层。
针对以上情况,我想问以下问题。
问题一:如果通过法律手段离婚,法律会怎么样裁决?
问题二:女方是否需要向男方交出走头三年的孩子抚养费?
问题三:男方是否需要向女方交出走时的医药费?
问题四:此案件能否按女方提出只拿回自己养老金(2200元)结案?
真心地希望得到律师的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天年代(浙江)
提问时间:2012-03-04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