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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大型酒企业上班,2010年4月入职实习
龙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大型酒企业上班,2010年4月入职实习 龙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大型酒企业上班,2010年4月入职实习,7月正式签订合同(公司所有人都签订的业务代表的合同,包括内勤和财务都是),2011年2月由于我销售业绩好提升为片区主管,2013年9月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都没有返一份给我们,我们每天上班时间是早上8:30到12:00下午2:00到6:00 每周星期一到星期六上班(无加班工资),2016年4月公司通过OA系统发通知给我们强制转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视为自动离职,我们咨询人资,人资表示只是转签合同,其它无变化,谁知道转签以后公司立马对我们降职降薪,待遇直接按照业务代表的标准发放。请问这种情况我能离职后申请补偿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9-09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