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13年前动迁至今未回迁没安置没有说法的冤案
13年前动迁至今未回迁没安置没有说法的冤案 因13年前动迁未回迁未安置的官司,多次找县领导寻求帮助至今未果,以让我的家人身心疲惫,在这寻求主张正道的漫长的道路上有太多的坎坷,在没有其他办法可想的情况下只能向你置信寻求帮助了。
当事人我的老爷因这场没有尽头官司受严重的打击身心疲惫,在08年正月初8永远离开了我们,在这不可忘记悲痛之下,我们年青人接着老辈的叮嘱扛起这片接着努力的走下去。
多年前们一家人卖了农村的房子凑钱在饶河县一繁华路段买了一处房产经营个体生意(商服仿照),13年前政府对县里进行规划我家那处房产正是被规划处,恰好在规划的过程中房屋莫名其妙的起火了,我们向城建管理部门申请修复遭到拒绝,这时开发商想用低廉的价格收购我们已经受火毁的房屋我们不同意,在没达成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在政府的干涉下我们房屋被开发商强行拆除了,我们一家十余口在房屋被强拆我人一家就没有了经济来源了,开发商也没给予明却补偿条件政府也没有明确的说明,我们只能住在自己的几个亲戚家借住了,后我们向政府要说活未果,在向城建局所要不让维修文件推脱至今没看到相关文件,2001年楼建好后至今也没回迁也没把占用我们的房屋和土地归还我们,直到现在我们经营的还是从法院打借条借回来用的门市。
我就在想我自己家的地方自己的房产,为什么我们还要向法院打借条才能用呢?就连孩子们都知道借1块钱还1块钱的道理,为什么这楼建成了十多年,我们的问题也解决不了呢到底是为什么呢?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难道国家在制定法律过程中也是让这么做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llail……(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2-03-04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