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屋产权及遗产继承纠纷
房屋产权及遗产继承纠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外公叫刘明高,现在已经过世,他有三个儿女在杭州,几乎没有往来,我妈妈是外公过继的女儿,从小和我外公在遵义生活。原来建设局划拨了一块建筑用地给外公盖了一个房子,后来房子年久失修,我们在90年的样子申请重新修整,将原来的小平房修成了2层楼,全部资金都是我爸爸出的,但是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外公的。后来外公去世前,未免有纠纷就在医院的时候请他的朋友写了一份遗嘱,当时有护工和护士在场作证并签名,遗嘱的内容是房屋全部归我妈妈所有,与其他兄妹无关。但因为遗嘱没有公证,所以后来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时候房管局说不能办理。所以房产证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过户。这样已经过了十年。其间,因为土地证使用证换证,就更名到我妈妈的名字。后来妈妈杭州的兄妹找到遵义,要求分遗产,因为我们手上有遗嘱,所以一直未曾理会。但2月2日,突然接到居委会通知,说妈妈的兄弟刘东辉持房产证将房子锁了起来,经过在房管局查证,房管局说刘东辉通过司法程序,把我外公刘明高的房产证作废,重新办理了户名为刘东辉的新房产证。我想咨询,他这样办理究竟有没有依据?我们能否通过遗嘱取回房屋产权?房管局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过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dd(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0-02-03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