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种合同请问有无法律效力?
这种合同请问有无法律效力? 本人交往了一女友,至今大概有一年多了,之前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在认识半年后,我们同居了差不多一个月,之后因工作原因分开了。
在同居期间她怀孕了,但因种种原因最后没要小孩。但是那时候他说要我和她签一个协议(就是同意以后会跟她结婚的,这个协议是我们双方签的,没有第三方的)才同意去药流,那时候我签了协议,因为那时候两个人的感情还是比较好的。以为签了也没什么。
分开两地工作后,我们因各种各样的原因经常闹矛盾,感情基础一再受打击,所以我决定提出分手,但是现在对方不肯跟我分手,她说假如要跟我分手的话:
1. 要我拿10万钱出来给她做补偿(请问这个费用有那么高么?)
2. 要我跟她签协议(保证她以后生育方面没有后遗症什么的)
3. 假如我们协商不成的话,走法律途径的话,我之前签的那么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谢谢 各位大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玉岩(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2-03-03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