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深圳华南城有权清我店铺吗?
深圳华南城有权清我店铺吗? 我们是深圳华南城的商户,我们的总租期是3年,(2009-6-28至2012-6-27)总租金是41400元已经全部交清,在2月28日下午六点收到管理处发的催款单,第二天就发现店铺被贴上欠费清铺,之前我们都是2个月或者3个月交一次管理费的。在2月29日交了今年1-2月的管理费1528元,但是华南城还不给我解封店铺。且在封店铺前,我们没收到任何书面通知。说按照我们当时的合同要求,是要在当月5日之前交清当月的管理费用,否则超过14天交费或欠款达2000元以上就属于重大违约,华南城就可以随时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店铺,赶走我们。我们店铺的租金也是已经缴清的,且店铺里面还有20万左右的货物,他们竟然说超过14天交付管理费或欠费超过2000元就属于重大违约!就要欠费清铺!实在是非常荒唐的霸王条款!你说这算不算重大违约呢?华南城有权清我的店铺吗?
问题补充:
除了一份租赁合同外,还有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确有“要在当月5日之前交清当月的管理费用,否则超过14天交费或欠款达2000元以上就属于重大违约,华南城就可以随时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店铺。”晚交那么几百块就算重大违约,让人不可思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ba0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3-03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