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之 绩效奖金(提成)
劳动仲裁之 绩效奖金(提成)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方面的知识。
情况如下:
我在我们公司工作,入职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现在准备辞职回家,本人在2012年2月份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书,预计2012年3月31日离开公司,但公司现在尚未书面批准是否可以离职,只是上司口头承诺在预定的时间内给我离开。
另外,我们公司在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只是给我们签名,并没有交付一份于我们,所以,我们身上没有劳动合同,只是本人在注册报关员注册的时候,公司帮我复印了一份,在海关有备案。
在工资构成方面,我们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的,但是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只有基本工资,并没有绩效工资的约定,然而在我们入职之后,我们部门的工作人员确是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绩效奖励的协议(绩效奖金是按季度发放的,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面注明了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可以收取绩效奖金,获得绩效奖金的一些条件,以及绩效奖金的计算方法,协议上有我们部门每个人的签名,以及法人代表的签名,但是并没有加盖公章,我们手上的只有复印件。
问题如下:
1、对于我的辞职,我已经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但是公司并没有书面的批准,请问,我的辞职有效吗?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未收到辞职申请为由,判断我单方面违约?
2、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公司并没有交付一份于我。
3、对于劳动合同以外,我们部门职员与公司签订的绩效奖金的协议,是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组成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绩效奖金协议没有加盖公章,只是有法人代表的签名和我们部门人员的签名,一份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4、假设,绩效奖金协议有效,但是我在辞职之后的工资结算中,公司只支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并不支付绩效奖金,那么,我是签名,拿了基本工资之后,申请仲裁?还是拒签之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注:我辞职之后,刚刚好工作完第一个季度。
5、假如对用人单位未支付绩效奖金申请劳动仲裁,那么,我需要提供什么举证资料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anla……(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2-03-0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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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有效,你不是违约,单位不能以未收到为由,你举证提交过即可
2,合同有效,没给你一份不影响效力
3,是的,有效。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4,你可以拒签,直接申请仲裁
5,需要证明你绩效工资的数额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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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你这样的案件本律师曾经办过,你只是需要提供协议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应该由单位来举证;
2\但是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追问:1、绩效协议由部门全体与公司法人共同签名,不是已经是作为公司制度的一部分吗?那么绩效协议的复印件,不就可以当成公司对我们下发的一种制度文件吗?
2、在以往的工资发放中。工资条上有注明绩效奖金的项目。也就是说,该绩效协议已经是生效的,这个,我提供工资条,是否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呢?
回答:1\再次陈述,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管复印件的具体情况和内容;
2\如果你有合同且能够通过工资发放来证明你的绩效奖金,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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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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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要提供协议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应该由单位来举证;但是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追问:1、绩效协议由部门全体与公司法人共同签名,不是已经是作为公司制度的一部分吗?那么绩效协议的复印件,不就可以当成公司对我们下发的一种制度文件吗?
2、在以往的工资发放中。工资条上有注明绩效奖金的项目。也就是说,该绩效协议已经是生效的,这个,我提供工资条,是否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