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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前房主装修造成安全隐患且未履行告知义务,买房过户后不到一个月给我方造成重大损失,责任如何判定?

前房主装修造成安全隐患且未履行告知义务,买房过户后不到一个月给我方造成重大损失,责任如何判定? 我在北京工作,为了孩子上学在太原买了一套房子,房屋交易过程一切顺利,于2016年7月31日收房。之后,8月下旬太原下了一场雨,楼下住户反应屋里漏水,给楼下住户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经双方评估后,经济损失确定为19000元,我方已赔付。同时也给我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目前预计7000元。后经排查,确定原因是前房主装修时,将洗衣机的排水管接入了屋外专门用于楼顶排水的排水管,结果该排水管发生堵塞,导致楼顶的雨水顺着洗衣机的排水管倒灌入房间内。在交房时,前房主仅告知洗衣机排水管直接接到外部的公共排水管道,并未告知该外部公共排水管道有可能会堵塞,收房后约1年时间内房子基本不会有人居住这个情况前房主也知道。我认为该事件之所以发生主要原因有两个:①房屋装修引入了安全隐患;②前房主未履行告知义务。事发后,我方积极对楼下住户进行了安抚和赔偿。此次事件共给我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000元,我要求前房主分担一半的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3000元整,前房主仅同意帮我方重新铺设地板。
    我的问题有两个:①此次事件,前房主是否有责任,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前房主有责任,那么其应承担多大比例的责任?②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的想法不是说非要让前房主分担我的经济损失,而是寻求一个合理合法的结果。如果这件事情从法律意义上讲,对方无责任,那我们就承担这次的全部损失;如果我方的诉求合理,那也会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还有一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房屋质量保证的条款约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anton……(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09-0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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