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邻里纠纷,甲乙双方因土地使用权问题打架,起因在于乙方多次挑衅在先

邻里纠纷,甲乙双方因土地使用权问题打架,起因在于乙方多次挑衅在先 邻里纠纷,甲乙双方因土地使用权问题打架,起因在于乙方多次挑衅在先,并先动手,甲方有证据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经鉴定乙方为轻微伤,另甲方没有受伤,双方其行为是不是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该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受伤的人和没有受伤的人,只是在情节上轻重的问题,因此,受伤者可以要求派出所拘留对方,对方也可以要求派出所拘留受伤者。这个说法正确吗?都可以拘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9-08 10:22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