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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大学老师提出不合理要求 希望寻找相关法律

在大学老师提出不合理要求 希望寻找相关法律 早上上课时间是8:00 她要求要提早5分钟到, 觉得她干涉影响了我们平时生活节奏.大半夜十二点多打电话影响睡眠品质,离开了学校难道老师还是可以继续履行她所谓的权利影响到学生日常生活吗?做事很武断,时不时就拿平时学生表现的德育分要挟人,如果她不满意就扣我们分威胁我们不重视就让我们毕业不了(德育分不及格没法拿到毕业证书)走读学生偶尔一两次因为意外迟到就警告要求要提早到不然用尽方法让我们住回学校,住宿费啊!!!!!因为月底正好没钱要交班费,希望再等一个礼拜交,不仅不同意还强迫我们写欠条,感觉她侮辱了我们人格.经常凭借自己的意愿给我们定罪,打电话给家长说一些她自己认为是错误的事情,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睦导致多个家庭陷入冷战!!!!已经是在校大学生了 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了,还要管我们的"早恋"问题,难道十八周岁的成年公民还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利了吗?难道只是一个班主任在学校期间我们就必须任由其为所欲为,影响学生日常生活,对学生进行精神压榨了吗?这是对我们学生的一种人身伤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kobe……(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3-01 20: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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