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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被罚写侮辱并对心理造成影响的犯法么
高中生被罚写侮辱并对心理造成影响的犯法么 您好,我是一名16岁上高一的学生,由于是从高二留级下来的,并且自己以前犯了些错误,最后找人说话才上的目前这个班级。但是老师好像一直赶我走的样子,当众念我的检查(这个我不说什么),可后面还跟了一句,以后谁都别跟我在一起什么的,并且一个同学总是跟我在一起吃饭,于是老师便叫他还打了他一巴掌,说别人都没和我在一起,就他敢和我在一起,还给该同学家长以及其他个别家长说我是坏蛋,别跟我在一起什么的,这个对我的心理影响很大,并且我因为学习不好,英语总是背不过,放假了留我们2个多小时,并且没背过回家还要抄10遍,高中10遍很多的,一个本本都抄不完。我就想问下各位叔叔阿姨,这个算犯法么,算不算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有没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我16),我应该怎么做?我可不可以到纪检委那去告他们,或者说去法院,弄得我现在都不敢上学了。谢谢各位叔叔阿姨,帮帮我吧,给我个好的资讯。谢谢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80067……(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2-03-01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