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以诈骗的形式签的房产买卖
以诈骗的形式签的房产买卖 我在2009年借了徐州一借款公司45万元,以我本人在邹城的两套房产做抵押,他要求我签房产买卖合同并做公正,我按照要求办理了借款。后来我因需要又找他想借款60万,他说可以,又让我给他从签了房产买卖协议,没有做公正,在邹城签完协议后他说回徐州给我把60万打我农行卡上,结果他没有把60万打给我。却通过徐州仲裁机构把我价值350余万的两套房产给我过户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求指点迷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邹城人(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2-03-01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