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担保纠纷
你只对四十万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1.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你在这个案件中的担保责任仅为40万元。
2.你和张某的反担保抵押合同因是未进行登记,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但张某和主债权人之间不存在抵押合同,想变卖该物业很难实现。
3.反担保主张权利的前提是你履行了担保义务,然后才能对该抵押物实现追索。
你在四十万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你只需对原先的40万承担担保责任,对于超出的部分则不负保证责任,可来电详谈
您好!四十万限额内你承担保证责任。
可在对原先的40万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