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法院不作为 我们的损失该怎么办?
法院不作为 我们的损失该怎么办? 案件是这样的:我爸爸是收破烂的。1997年,哈密地区公安局以“无任何手续非法收购”没收我爸爸收购
的废铜废铁和易拉罐,700多公斤。没收之后没有给我爸爸任何收据或清单,我爸爸有费品业收购上岗证
,并在工商局登记上税了,所以爸爸就走访上诉,到1998年,公安局为报复我爸爸,又以我爸爸没有“特
种行业许可证”在此没收我爸爸的货物565公斤,公安局仍然没有给爸爸出具扣押清单,直到2000年8月18
日,公安局才做出处罚决定书,罚款我爸爸5000元。在2000年11月6日,哈密市人民法院做出了行政判决
书,判决如下:撤销哈密市公安局“哈市公(法)行决字(2000)第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按市法
院撤销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判决书的理由,市法院紧接着就应该在下一个判决书,应该判市公安局返还我
家货物,可却迟迟不判,我爸爸一直走访上诉,期间爸爸找该法院院长,院长郝友年却声称“忘了判了,
你撤诉吧,撤了帮你问问”爸爸没敢撤诉,因为上诉的时候就不问,撤诉的话就更不会问了。到2010年2
月由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下,哈密市公安局和地区公安局一次性补偿了64495元。97年的时候,杂
铜的价钱就已经就是几十块钱一公斤了,还有易拉罐,也是十几块钱一公斤,那可是1吨多的货物,就是
当年卖,也不是这个价钱,可公安局称:他们没有卖那么贵,卖的便宜,就按折中价赔。没学问的爸爸和
年幼的我们,不懂国家的赔偿法。爸爸一个平民老百姓,没学问,无钱无权,就连请的律师也个个畏权或
者其他的因素,在法庭上都不为爸爸说话。所以爸爸这十年里的上诉受到了无数的阻碍和不计的困难,而
且爸爸的身体也因本案气出了冠心病,天天药不离身,而且他们说;不接受调解的话,就是在告个十年,
钱也拿不到,你就见好就收吧。所以爸爸等不起下一个十年,就接受了哈密地区中级法院的调解。货物赔
偿款虽然少,而且不符合国家赔偿法,可是他们骗爸爸已经签下了保证书,让爸爸保证不再上诉地区公安
局和市公安局。爸爸也没办法了。更让爸爸窝心的是2000年哈密市法院该判不判,造成了后来十年爸爸持
续的走访上诉,原来爸爸是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养家,而后来时一半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一半的精力投入到
官司,为了养家,爸爸更是早出晚归,身体因过度的劳累让病情更加严重,让本就清贫的家变得更加的贫
苦,为了减轻爸爸的负担,哥哥们和我也相继辍学,这些后果,都是因为市法院的该判不判所造成的,都
要有市法院负责,于是我爸爸就写了申请书,要求市法院赔偿我们这十年的损失,可法院不受理,说,你
的案子已结束,也签了保证书,要信守承诺,息诉罢访。爸爸找了其他的有关部门,他们均是拖、等。我
们要以什么理由让市法院赔偿我们这十年里的损失呢?请求给予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疆哈密12……(新疆-哈密)
提问时间:2012-03-01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