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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二审法院的再审期限到期后,能否提出申诉?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二审法院的再审期限到期后,能否提出申诉? 我是一项专利发明的申请人,由于审查员的故意百般刁难,导致申请被驳回。我提出行政复议后,由于复审委合议组的成员竭力维护它们本系统人员的所谓“尊严”,根本没有公正性而言,致使错误地维护了审查员的《驳回决定》。我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一审后,主审法官姜庶伟故意枉法判决我一审败诉。我不服再提请二审,北京高院的主审法官刘晓军又再次枉法判决我二审败诉。因为我的事情太多,且对中国的法院系统失去信心,所以马上就要超过提出再审的期限。请问这种情况下,以后还可以提出申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先育开@qq……(广东)
提问时间:2016-09-07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