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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因质量问题该如何申请赔偿
经济适用房因质量问题该如何申请赔偿 我们的经济适用房竣工交房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17 日,由于供小孩上大学,没钱装修入住,我们长期在外打杂工,因原公司规定女性达到50岁不再聘用,2015年9月份女方年龄满5O岁,原一家人住在公司的房子现已被退出。后来,打算在2015年9月底装修房子入住,发现该房隔墙、东面外墙及卫生间存在严重施工质量问题,我们立即向物业服务公司反映,但物业并未及时向开发商汇报,无奈我们又多次去找物业诉说,物业终于在2015年12月向开发公司反映,并建档维修在案,工作人员也带工程维修人员上门了解情况,当时开发商并未与我们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和完工日期,也没有《双方协商解决的协议》,他们只答应春节前能维修好,我们就没多问,心想他们来维修好就行了。
在维修期间, 维修工人中途做做停停返修过程时间漫长,我们多次催促开发商,找过开发公司,也找过建设局,他们到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勘验情况:1、中房公于5月24日前将整流改方案报建设局备案;2、楼上卫生间渗水修补、室内隔墙砌体下沉、开裂拆除后修补15天内完成修工作。但都无效,至今都没完工。
现在大半年已过,为了尽快能住进房子,我们到处奔波,找各部门,都得不到解决,现我们已精疲力尽。也造成我们无故承担额外的房租费和物业管理费,无奈我们对法律一窍不通,不知如何违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土豆(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6-09-06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