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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被人打伤,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弟弟被人打伤,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弟弟今年18岁,2011年6月30号晚上被人打伤头部,住院一个月,经鉴定为十级。弟弟在乌市打工,月工资2000元左右。父亲在成都打工,为弟弟的事急着赶飞机回去的,机票钱1700,但是父亲要在医院护理弟弟,案子的事没人与公安机关进行,我就有成都又赶回去,机票2400,伤后弟弟一直在家修养,据确定信息,弟弟的误工费可以算六个月,加强营养费两个月,护理费两个月,住院伙食补助费一个月,十级伤残乌鲁木齐的怎么算啊,合法的情况下还有其他的费用吗?请问这些费怎么算啊? 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惜晓梦(四川)
提问时间:2012-02-29 22: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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