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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份客户托我买钢材金额是58.4万元,我在北京的一个公司给他提货并开票

去年十月份客户托我买钢材金额是58.4万元,我在北京的一个公司给他提货并开票 去年十月份客户托我买钢材金额是58.4万元,我在北京的一个公司给他提货并开票,前两天打电话来说当时开的票是套票!税务局让补税并交罚款。这钱客户让我出,我不想出,他说报经侦!请问下走经侦我会怎么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6-09-06 07: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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