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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但是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找到了开发商和开发商反映了房屋的问题

去年11月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但是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找到了开发商和开发商反映了房屋的问题 去年11月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但是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找到了开发商和开发商反映了房屋的问题,开发商也知道房屋有问题,就帮忙维修,一直到今年六月份才交房,但是物业认为去年11月份就收房了,所以从去年11月份开始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这说法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9-05 19:3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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