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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

宅基地纠纷 一村民甲在1987年将自己3孔土窑让村民乙进行居住,同时甲将户口迁出本村,在别村新建房屋,甲在建新房时,乙给了其200元和大梁两根(杨树),但并没有说明是买3孔土窑的费用,也没有任何证据,在2004年发放土地使用证时,村委为乙出具了权属(村委证明),国土部门便将此3孔土窑发给了乙某,现甲某提出该宗土地的使用权不应该归乙某所有,请问此情况该如何确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shan……(山西-晋城)
提问时间:2012-02-28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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