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离婚,可我之前给了她五万元钱和首饰三万六千元,想问一下律师我能要回这些东西吗
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实际生活居住,彩礼原则上不予以返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的话一般很难要回来!除非出现法定情节:1,结婚后没有在一起生活. 2、没领结婚证。3、因为支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领了结婚证,有共同生活,很难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