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如何维权

如何维权 8月19日,我为村里义务修路,发生事故,造成我脚背部中间三个骨头骨折,现在医院住院治疗。当时我同别人一起抬水泥管放挖机上,挖机司机又在挪动挖机,造成挖机前面推土铁板砸伤我脚。经几次协商,挖机付了5000元医疗费,村里同意支付5000元。由于伤势重,恢复慢,这些钱肯定不够。二是如何申请伤情鉴定,可以得到哪些赔赏。是否是终生赔偿,走哪些司法途径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山大王我(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6-09-05 16: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