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加住二楼,外面下水道堵塞,造成厨房水倒灌,浸泡坏地板和家具
加住二楼,外面下水道堵塞,造成厨房水倒灌,浸泡坏地板和家具 2012年拿到精装后的新房,在二楼,期间发生过一次厨房水倒灌,发现得早排通后就没有再管。去年搬了新家后这套房子就开始出租,上月又发生厨房水倒灌,正好租客出差北京半个月。所以所有房子的地板、墙面下面、家具都被浸泡,已经完全不能用。
目前新城物业说,他们只是出于道义,通过保险赔偿浸泡造成的损失。但是他们不负责赔偿造成的租金损失,今后再次发生也不再管了。他们认为是楼上所有住户的共同责任。一楼水是直接排出去的,我们二楼是水管的最矮的住户;
请问,责任应该谁来负?物业真的没有责任吗?租金损失应该谁负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8172……(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6-09-05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