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故意伤人罪,受害方应该如何控诉对方?流程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人罪,受害方应该如何控诉对方?流程是怎么样的? 您好!
年前我弟骑摩托车将一人撞伤,我们已在医院给其治疗半个月以上,天天在医院照顾,基本治疗完全。可伤者儿子和其家人到病房将我爸打了一顿,造成我爸腰部骨折,脸部外伤。我爸现还在医院治疗,可治疗途中对方仅拿1000元费用。现在还电话和我们讲一一扯平。问题是我们撞伤他一直有治疗花了6000多,而对方故意打人,两者性质不同。请问下我们该怎么办?医药费用对方不出?我们是要开始控诉吗?还是自己掏钱将病治疗完全后再控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维维之家(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2-02-28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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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律师 VIP2012-02-28 12:01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追问:已经电话和对方协商过了,我们也不想引起太多麻烦事。我们已给对方看病花了6000多元,现在我爸被对方打了已花3000多元,现我爸病未好还在医院。我们直接就说了给1万元。事情就算了,可对方连1万元也不拿出来。即使对方拿出1万元,我爸还在看病。我们就当吃点亏让事情早日解决。问题是现在对方还在医院住着,对方连1万元都不出
回答: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利。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追问:已报过警了。派出所让对方出钱治疗,但对方仅拿出1000元治疗费用。现在派出所给我们讲先自己掏钱将病治疗好,再做伤情鉴定。再处理些事。有这样的道理不?我爸被打要自己先掏钱治病,请问下我们可以现在就起诉吗?还是需要等到病治疗好后伤情鉴定完后再起诉呢?
回答:现在就可以起诉,但只能要求民事赔偿部分。
追问:现在怎么起诉?流程怎么样的?是去找个律师吗?还是去派出所?
回答: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追问:找个律师是不是要花好多钱的?
回答:律师费可以跟律师当面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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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做伤情鉴定。
致人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致人轻伤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能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追问:当时打了我爸已报过警,派出所将打人者抓去关了一星期就放出来了。派出所找打人者让其先给我爸看病,但对方仅拿出1000块钱。我们已经花了3000多元了,派出所就说让我们自己先看病,等看好了做商情鉴定再处理。请问有这种道理吗?我弟开车撞到人就在医院陪同治疗,可对方故意打了我爸,现在连医药费都不出?
回答:需要伤情确定后再处理。
追问:问题是现在看病对方不出钱。我们要自己掏钱出来看病吗
回答:对方不出,也只能是自己先垫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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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爸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爸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爸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谢谢律师的回答!
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公安机关让我们自已掏钱先看病。等病好后再做伤情鉴定。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本来我们是想将事情化小,让对方给1万元就私了算了。但对方连1万元都愿意出。我们已经给对方看病花了6000,我爸治病已经3000多,即使赔偿1万我们也是在吃亏,但我们不想将事情弄得太麻烦,想简单化处理。现在对方1万元都不出,那我们该如何进行下去?派出所不管,我们是要花钱请律师出面解决吗?还是说按照派出所说的先看好病再伤情鉴定?万一伤情鉴定了对方还不赔偿怎么办?
回答:建议直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