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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您好。2010年7月时,与邻居发生了纠纷,先是中午时和对方吵架了,随后我父亲就去派出所向警察放映情况,当时的值班民警说“不管事,并让我爸去上级政府随便告”,由于警察不管事,当天晚上又吵架,后来就打架了,我父亲的手指被对方打骨折了,但对方没有受伤。
事发后派出所让我不要去法院告对方,派出所所长说能把我家弄成低保户(这个我有电话通话录音),以此弥补我爸的医疗费,但事发至今已经快2年了,一毛钱都没有,再去找派出所,他们说2010年的事已经处理完了,不要再提了,,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秋叶原(河北)
提问时间:2012-02-28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