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求助合伙人委托之后造成经济问题
求助合伙人委托之后造成经济问题 2012年时与朋友一起合伙搞了一个委托建房工程,因为当时合伙的四个股东有两个都是才转行,不懂建筑,所以在合作时就把此项目全权委托给了股份最大的股东。之后我们其余三个股东写了一份关于合作项目的共同管理的方案,对方却不签字,并使我们边缘化。现在大股东自己把当初商议的建安费用从八百元一平米私自提高到了九百元一平米,并未通知我们三位股东,并且建安该包含的一些项目都未算进去要我们自行承担,该项目的建安施工队之一是大股东的弟弟。后该大股东又在未通知我们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外面借高利款,现被知道后说是用于工程款,让我们承担。现该项目已让我们三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需求助法律咨询,求解答。
大股东占股百分之五十五,我们三家共百分之四十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重庆小罗(重庆)
提问时间:2016-09-04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