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强烈要求把在他单位集体户口名下的宝宝的户口迁走,但我不是北京户口
你好!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您好!可以咨询户籍部门。户口一般不能强迁的
您好,1.户口不能强迁,您不主动迁对方不能强制,2.如果付全款买,可以为未成年人买房,然后把户口迁过去,按揭就不行了
您好,建议咨询户籍部门。
咨询户籍部门。
咨询户籍部门。
建议咨询户籍部门。
户口不能强迁
已经给过你建议了,你就不听,那有什么办法。
用孩子的名义买个房子,然后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房子上就可以了。
离婚孩子的户口也可以随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