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可否要求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用。
可以!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其中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在下班的时候受的伤,符合其中第(六)项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有关费用,当然,你也可以因为第三人侵权要求双倍赔偿,但是双倍的范围仅仅限于非直接费用!详细情况请联系本人。
非主要责任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属于工伤。
非主要责任的,是工伤,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