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婚前有一套房子是他父母造的,现在丈夫去世,请问这套房子该怎么分配
如果你丈夫父母已经死亡,那么他们的子女有权利继承,你女儿代位继承你丈夫应得的份额。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1、你公婆如在世,房屋属于你公婆所有,你们没有份额。
2、你公婆如已经去世,你老公继承份额应当有你和你女儿继承。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您好,若公婆在世,则所有权归公婆,若已去世,则您的女儿可代位继承,如有需要可进一步联系律师。
你女儿有继承权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