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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跑远洋的船员,2010年7月毕业于烟台大学轮机工程专业
您好,我是一名跑远洋的船员,2010年7月毕业于烟台大学轮机工程专业 您好,我是一名跑远洋的船员,2010年7月毕业于烟台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毕业后签约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期限8年。由中海负责安排上船,从2011年1月开始上船到2014年11月下船,总共安排四条船,每次换的船东公司都不同。从2014年11月下船至今未安排本人再次上船,期间本人多次主动询问催促安排上船,公司船员部主管以未在本人负责船东公司工作过为由,拒不安排上船,至今已有20个月,公司从2015年5月开始,未书面通知本人私自停发合同约定的每月800元待派工资,并在2016年5月份开始以各种理由劝导我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只希望公司能尽快安排再次上船。2016年8月份,公司以公司内部借调为名,将本人转由广州中海劳务合作公司管理,当时承诺是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北京中海分公司和广州中海劳务合作公司的总部)调派到广州,不需要与总公司解约,只需与广州延续签订合同,现在要求我主动解除与总公司合同,补交两年的保险费用,否则以不服从公司安排无条件辞退。我现在任三管轮职务,如果没有中间这两年耽误,已经顺利升职为二管轮,工资比现在起码翻倍,因为未上船时间太长,再上船有很大困难,基本断送了我的船员生涯。我现在拒不签解除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6-09-03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