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我名叫班秀玉、女、现年22岁,系凤山县乔音乡巴甲村牙里屯人,。我丈夫冉龙参驾驶摩托车搭载我及4个多月的女儿冉依琳从县城回家,于2011年12月19日13时50分许行驶至凤山桥音乡巴甲村洪鸾屯双杆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罗昌盛驾驶的桂12-31291号多功能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我丈夫冉龙参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2月19日19时10分不幸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后根据凤山县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并组织本事故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罗昌盛应向我方家属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补偿等款项共计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145000元),其中当事人罗昌盛已支付叁万伍仟元(35000元),还有壹拾壹万元整(110000万元)待保险索赔后付清。在未办理保险公司理赔,现我老公(冉龙参)的父亲、叔、舅舅、姨娘等都要求要把这笔抚养费存入他们的户头,可考虑到我女儿冉依琳现才5个多月,要把她抚养长大成人需要付出很多辛劳和代价。我作为这个家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女儿冉依琳的监护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特向贵公司申请要求把我丈夫冉龙参的赔偿费用壹拾壹万元(110000万元)转入我的账户,为解除家庭后顾之忧,消除丈夫亲属们的思想顾虑,补偿费转入我账户后,我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合理分配这笔补偿金。现在公公不同意办理,怎么办?如何分配这笔赔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5136……(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2-02-26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