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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民事土地纠纷:甲方:土地拥有者 乙方:甲方委托乙方使用土地  丙方:现在的土地使用者
          事由: 甲方10年前把土地给乙方使用,乙方因家里修房造屋的需要,找到丙方调换土地,乙方说的条件:他要丙方的一块地丙方可以任意要乙方的一块地(同样尺寸地)。碰巧丙方就要的甲方的地,乙方在使用,乙方说没问题现在乙方做主可以调换。事侯丙方家庭需要在调换回来的土地上修路通车。通车有4-5年至今,现在甲方受无业游民等的哆嗦(就是八卦的意思)去找丙方麻烦,就是叫丙方赔偿甲方钱,四到五千人民币就此了结事情,不然甲方就把现在丙方修的路给毁掉。
请问现在甲方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53596……(重庆-荣昌)
提问时间:2012-02-26 11: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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