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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一个律师是否能同时给原告被告代理?律师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一个律师是否能同时给原告被告代理?律师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您好,2006年我因劳动争议打官司,我县人事局开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我请了律师为自己的代理人,律师接案后一年内非但不给我代理又给被告代理,但是他给我写了诉讼材料,官事打输了,我想问问一个律师是否能同时给原告被告代理?律师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欢(陕西)
提问时间:2010-01-30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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