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警察伪造询问笔录违没违法?有视频和诊断书的情况下,因果鉴定需要原告提出吗?
警察伪造询问笔录违没违法?有视频和诊断书的情况下,因果鉴定需要原告提出吗? 李律师,您好。 我是一位普通百姓, 因为我们当地派出所抓错人(他们所说的案件嫌犯另有其人),暴力执法,导致我老公外伤性截瘫(有公立三级甲等医院的确切诊断书),现因截瘫后遗症落残,年仅40岁却无法工作,正常生活。 现在我已得到事发当晚和第二天审讯室的部分重要视频(音频),明确了进留置室前活灵活现的老公如何受伤瘫痪,如何求救,甚至第二天警察们明知道不是我老公所为的情况下,继续诬陷,最后伪造了没有我老公签名和指印的询问笔录的过程。期间,我从基层走起,饱受了各种官官相护,提起的司法鉴定至今也没能做上。我以行政违法向我们当地市法院提起了诉讼,被市法院驳回,又向州法院提起了诉讼,结果州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撤销了之前市法院的判决并发回市法院重申。我第四次按书面形式向市法院递交了我老公的司法鉴定申请书。可这回市法院的另一位法官却坚持让我改写鉴定申请为因果鉴定申请,我问为什么?给出的理由是根据《关于审理行政赔偿事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五条以及《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我必须提出因果鉴定申请。我表示因为我方有案发当天清清楚楚的过程视频(声控)及诊断书为证,如被告方提出因果鉴定会积极配合,可至今还是遥无音信。无奈下翻看电脑,有幸看到了110法律咨询网站。请问律师们,我的诉讼请求暂时只有一项,被告违没违法?警察抓错了人? 不调查,直接把人送进置留室时暴力执法、致人外伤性截瘫? 受伤后对当事人不救治、不作为不说,不让大便、让其躺在大便旁13个小时、第二天还让家属进铁笼置留室收拾大便来人格侮辱?在了解真相后故意诬陷、伪造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被告违没违法? 因果鉴定非得我原告提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min……(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6-09-02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