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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交往了一个男孩,期间因为性格不合而导致分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日常生活的小钱

您好,我交往了一个男孩,期间因为性格不合而导致分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日常生活的小钱 您好,我交往了一个男孩,期间因为性格不合而导致分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日常生活的小钱,他欠我差不多三万,我有借条还有人证,我的母亲参与了他给我写的借条,每一次钱她都能证明。但是总借条写的是十五万,内十二万是他觉得我为他打过一次胎他觉得孩子在他心目中所值的钱,打胎钱是我背着家里拿的,不过借条都有写,就是那十三万没写备注,借条写着分手后一次还清,不然分期还就包含利息,他说他不会还我让有本事起诉他让他家人还,请问这点钱能成立我起诉他吗?本人女今年二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9-02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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