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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务社保问题

关于劳务社保问题 各位律师们: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社保的一些问题:我就业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某间私人企业。我于2011年12月13日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也递交了辞职申请,公司叫我再三考虑,我于2011年12月16日再次向公司表明坚决辞工,公司也同意了我的辞工,于2012年1月10日,因靠近过年,公司老板向我提出了可以提早离职,说做到今天可以离职了,可是工资哪方面,不予全部一次结清,于2011年2月份底才能结清给我,给我的理由是:因为社保哪方面都不知道究竟扣到那一个月份才会停保,所以只把12月份的一半工资结给我,其余的另外一半还有1月份的工资暂时扣留,不予结算。现在我正式停保为2012年3月份,公司要我个人负担1月份和2月份的社保全部缴纳的费用,这样合理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我正式离职时间为1月10日,1月份我还在那公司上班,公司这样做合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mipa……(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02-2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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