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求助
求助 你们好。我的单位是一个镇政府。2004年市政府在全市区搞的买断分流。我们当时签了买断合同,合同上有市里的红头文件号。当时搞的动员会弄得人心惶惶,我们签了合同给了我们3-5万的补偿金。不久我们就全不同意了。我们找市政府,市政府说不是市里搞的是县里搞的让我们找县里,找县政府县政府不是推就是叫公安吓我们,到现在县政府不理不问。我们已经被推向社会9年了,到现在不管不问。原来的乡镇干部现在有卖菜的,有贩粮食的,又出门打工的。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合同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求助111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2-24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