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是否定为敲诈罪
这样是否定为敲诈罪 因为被人碰下体后得了妇科病还有性病。虽然那次是强迫行为但两人之后还有朋友关系的联系。因自己平时非常注意卫生而且有洁癖没有可能在浴池都是戴手套开水龙头开装衣箱。家里也不用坐便。在公共场合染病的可能性没有。而且从不用手直接接触钱和公共的任何东西。一直一个人生活没有性生活。除了那次被碰后感觉身体不好所以自己断定是那个行为造成的。在知道检查结果后曾打过一次电话向对方借二百元买药说事后归还对方不肯。自己很生气在电话里说要告对方。之后就去派出所报案说被强行猥亵后得病。之后就没主动联系过对方。对方在网上联系我我在网上因为气愤也曾说过如果不给自己看病不想负责就以其他的方式为讨回公道的语言。因对方是有家的也说过会找他老婆说。还说要上他单位同领导说。不放过对方的话。对方说要用医疗卡给自己买药自己没有同意。因为对方在碰下体前也强亲了嘴。因对方有肝病害怕被染肝病在网上让对方给自己传来了没有转安霉升高具有传染性的检查单。是对方的名字和日期和结果。这个可以作为对方强迫自己的一个辅助证据吗?我向对方要钱治病的行为是否会被对方抓住把柄告我敲诈的罪名?这罪名是否成立?我并没有因对方的行为要钱是因为生病希望对方给看病。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跟他二年多前有过不正常的交往后来二年内再没发生过什么关系。是正常联系。这种以前同其有非正常的关系后来又因他的强迫行为染了病在法律上是否会支持我。因为对方在交往的期间给过我一点点钱都加一块不到二千吧。对方也一直表示那是他自愿给的我有短息和网络还有录音的证据。我曾几次想还他他都不要。请问他几年前给的钱现在是否还有资格要回去。如果这次看病要钱的行为对方起诉我敲诈我的罪名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山十(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24 11:32